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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球吧体育行业新闻(共3篇)

2022-12-22 1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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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规模,优化品牌和店面,提升品牌定位和经营水平,从规模化经营到利润化经营过渡,全 面实现公司定位与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 总之, 代理商在市场震荡期的转型趋势可以说是既 明显又集中,基本上是往低端批发经营和高端品牌打造的两极化转型。 网络对陶瓷营销影响日益加深 用户的与日俱增, 消费者对互联网的依赖和信赖程度越来越高, 市场对陶瓷品牌宣传和 推广模式将会提出全新的课题和要求。如此同时,销售通路也随之产生潜移默化的改变,分 销商对总代理的依承度也越来越低, 零售份额将变得更为集中和每况愈下。 互联网推广和电 子商务销售长远来讲应成为品牌不可回避的探索方向, 即使陶瓷具有传统低关注度和高体验 性特点。 技术凸显产品优势并呈现于终端 市场产品除了抛釉、微晶、瓷片、木纹类主打产品在喷墨技术上的普遍应用外,喷墨技 术在配件类产品、模具类产品的应用也全面开启,形成了对水刀、雕刻、三度烧、水彩印等 陶瓷配套产品的深化和补充, 继而带来了对配套产品价值链的直面冲击。 个别品牌已开始酝 酿或开展陶瓷产品个性化定制模式,来满足消费者的区隔性需求。前提是,喷墨技术已为此 提供了可能。 抛釉类品牌与产品扎堆竞争 凡走进任何一陶瓷商场,首先映入眼临的是亮光一片,微晶、抛釉、抛晶、抛光一应俱 全,且大部分品牌都将亮光类产品的展示都集中于入口和大厅内,就连马可波罗、金意陶等 知名仿古砖品牌也毫不例外。上游厂家几乎到了无抛光不品牌的时代,但下游商家对抛光、 抛釉类产品的销售状况又是如何呢?用一句顺口溜形容那就是——茶壶里煮饺子, 倒不出来。 虽然里面东西很多,可流出去的很少;厂家可谓是价格战硝烟四起,代理商却是愚公移山慢 慢来。新产品嘛利润空间得维护好,也是多年来终端推广新品的一贯心态。可现在陶瓷市场 不如以往了,我相信,很快就到了要决堤的时候! 专业仿古砖与高档进口砖争奇斗艳 亮光产品呐喊声此起彼伏的陶瓷市场谈球吧体育, 倒显得仿古砖市场异常冷静。 可很多陶瓷行家却 也看得出,专业的仿古砖产品和品牌是经得住时间和潮流的考验的。细心者会发现,这两年 国内的为数不多的专业仿古砖品牌已悄无声息地站在与高档进口砖品牌的同台竞争的舞台 上。其实,真正意义上的仿古砖永远是市场和消费者的青睐!

  2013 年 6 月 26 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二审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中的一些修改条款, 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其中“拟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 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条款,更是引发媒体热议。 专家表示,三鹿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不仅“中国名牌产品”评选被取消,也导致公众 对名牌产品产生了很大的信任危机,如果任由“中国驰名商标”发展下去的话,则不排除会 出现类似的风险。且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品牌、国家免检不一样,是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商标 体系,今后会不会烂到连“中国名牌”都不如,会不会沦为“国家免检”的相似声誉,很值 得思索。

  大部分的时间深入到了陶瓷一线市场, 为了加强自身营销知识从理论到实践的结合, 更 多把握消费者真实需求和购买行为的变迁,了解厂商合作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格局。 卖场凸显分水岭,六成卖场经营维艰 建材商场和市场,在经历了近十年来的高速扩张和发展后,开始出现疲软态势。尤其在 一、二级城市,经过一轮疯狂建设、招商、开业和竞争后,呈现出鲜有欢喜多家愁的现状。 代理商经受住装修的投入和疲劳之后谈球吧体育,又痛苦的作出取舍抉择;消费者经过货谈球吧体育比三家和全方 位体验后开始消费集中, 故很多卖场可谓是商家进退频繁和空置铺位频现, 八成卖场都处于 经营僵持阶段谈球吧体育, 就算知名度很高的红星和月星在全国的商场也无法排除在外。 终端卖场洗牌 可谓也是暗流涌动! 多店经营面临严峻考验 渠道扁平化给代理商大店营销带来较大压力, 代理区域的缩小和分销销量的萎缩给代理 商的经营予以严重挑战;卖场的竞争、人员和租金成本的提高,渠道转型带来的零售下滑等 等。 很多代理商还没有来得及准备和快速的转型应对。 故撤店和缩小店面成为了近两年不少 代理商的被动行为。有些代理商迫于短期压力,以退为进、加快调整还尚存机会;可大部分 代理商应属于以退为守,可谓前景堪忧。 向品牌定位的两极转型加剧 代理商经营定位再转型可谓频频出现, 转型方向算得上带有戏剧性色彩: 一种是原来从 批发商转化为经营品牌的代理商,经过一轮品牌角逐后,近两年又转回去搞起产品批发;一 种是经营品牌多年的代理商逐步收缩阵营,转移到仓库开展保守经营;还有一种是代理商缩

  陶瓷卫浴两相连,陶瓷既可以作为卫浴产品生产使用,也可以作为日用品使用。像我们 生活当中的盘子、碗等日用陶瓷,这些陶瓷产品在市场上琳琅满目,但是真正具有质量的却 比较少, 虽然说对于实用性而言也不需要它们具备很高的质量。 但是具有一定的品质是企业 发展的终极目标,因此我们如何才能够达到这一目标,不仅仅关系着企业的未来,而且还关 系着国内企业在国内以及国际市场上的发展状况。 就目前国内市场而言, 国内的高档日用陶瓷大部分都被国外企业占据着, 而在国际市场 上,中国陶瓷企业占据的市场主要是低端市场而已。在国际高端市场上,中国企业的影子真 的可谓是凤毛麟角。到底如何才能够搞好发展成为当前中国陶瓷企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要知道靠着低廉产品是无法真正形成品牌的, 哪里有几个品牌企业是靠着低价策略而雄霸市 场的?中国出口日用陶瓷的平均价格竟然仅仅只有进口陶瓷价格的十分之一都不及, 如此之 大的差距说明了什么情况?就是反映出当前中国陶瓷企业在这些方面面临着重大的问题。 首先, 日用陶瓷企业和卫浴陶瓷企业存在同样的问题, 这就是陶瓷产品在生产过程当中 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大的污染, 这些污染导致了环境遭受到不小的破坏。 而且这些问题还导 致从事陶瓷行业的人员流动性过大, 从而使得企业没有一批长期性的熟练工人作为基础, 那 么何以保持一种稳定的人才素质了?这些方面都会影响到产品的直接生产上, 因而产品的质 量也就变得无法保证了,而质量方面有所欠缺的产品还能够成为真正的品牌吗? 其次,国内日用陶瓷企业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牌企业,而且销售的价格都非常低,这样使 得中国陶瓷企业根本无法形成一个品质度的形象, 那么何以获得较好的市场关注度了?消费 者购买中国日用陶瓷图的只不过是价格方面的便宜而不是因为它属于某个牌子。 综上所述, 如果能够使得消费者购买产品时的第一原因是因为它属于哪个牌子, 那么才 能够真正将企业做大、做强,并且在国际上占据一席之地。

  中国义乌网显示,义乌市在 2008 年前 3 个月认定的 23 件驰名商标中,有 21 件都是通 过外省的法院作出的司法认定。而温州鞋业更是在 2007 年的前 7 个月里通过司法认证共获 得驰名商标 15 件。 一些地方出现的驰名商标数量激增的现象,也让政府感到意外。 据《时代周报》2009 年题为《“驰名”商标泛滥调查》的报道,2006 年,浙江永康出 台政策,对辖区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l00 万元奖励。后来,“步 阳”牌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 实现了永康市驰名商标“零”的突破。 但此后短短几个月间, 永康市又有 9 家企业的商标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其中,光防盗门企业就占了 6 家。 2009 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在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也 作出了反应: 先是在 1 月 5 日发布 《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 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交由省会城市、 计划单列市以及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 “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民事纠纷案件,需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经 批准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类案件行业新闻。”此举被认为是“扎紧”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口 袋”。 通过行政认证获取“中国驰名商标”的数量也在以逐年递增的方式增长。从 1989 年第 一起“同仁堂”被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以来,国内的“驰名商标”已经呈现爆炸式增长。 截止到 2012 年,我国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已经高达 1642 件(另一说为 4486 件),加上司法认证的,数量则更为庞大。 陶瓷行业“中国驰名商标”的爆发式增长几乎是从 2010 年开始的。2010 年新增 6 件, 2011 年新增 9 件,到了 2012 年仅上半年就已新增了 12 件,而在此前的 2002 年 2009 年, 陶瓷行业的“中国驰名商标”每年仅在以不超过 4 件的速度缓慢增长。2010 年 7 月,国家 质检总局发布《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标志着“中国名牌产 品”陆续开始走入历史。 此外,陶瓷品牌本身的影响力经不断扩大后逐渐进入到终端市场。 “从陶瓷行业目前的 品牌现象来看, 愈发成熟和丰富的品牌终端推广模式, 让陶瓷行业的品牌也越来越多的被广 大普通消费者所熟知。”上述行业人士评论道。 “一本好经被和尚念歪了” 事实上, 驰名商标制度的本意,是对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进行特殊保护,但现在走偏 了,成为部分谈球吧体育企业欺骗消费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近年来,一些“中国驰名商标”品 牌相继出现质量和安全事件,更让“中国驰名商标”陷入了信任危机。 在许多专家看来,这是“一本好经被和尚念歪了”。许多质量平平的产品都贴着驰名商 标的标志,首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和他们对驰名商标这一称号的信赖。此外,驰名商标 的泛滥会助长一种不好的风气,企业可能不再重视产品质量,转而关注商标的知名度。这对 那些真正符合驰名商标标准的企业来说,极为不公平。

  在一位行业人士看来,导致“中国驰名商标” 在 2010 年后猛增的一大直接原因是, “中 国名牌产品”的停止评选让众多陶瓷企业只能将关注重点放在“中国驰名商标”的角逐上。 2010 年 7 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 标志着“中国名牌产品”陆续开始走入历史。 此外,陶瓷品牌本身的影响力经不断扩大后逐渐进入到终端市场。 “从陶瓷行业目前的 品牌现象来看, 愈发成熟和丰富的品牌终端推广模式, 让陶瓷行业的品牌也越来越多的被广 大普通消费者所熟知。”上述行业人士评论道。 不过,“”的隐忧下,争议不绝。 数量庞大的 “中国驰名商标” 占据了电视、 报刊和网络媒体的显著位置, 却频频曝出 “质 量门”。近几年,三鹿、蒙牛、伊利、双汇等顶着驰名商标光环的品牌相继发生食品安全事 件,社会公众反应强烈。 在 2013 年 6 月 26 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二审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中的一些修改条 款,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其中“拟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 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条款,更是引发媒体热 议。 针对目前愈演愈烈的驰名商标异化现象, 国内商标法专家、 原中华商标协会委员会主任 董葆霖认为,新的《商标法》修改中必须要“正本清源”,还原其本来的面目,避免成为破 坏市场公平、公正秩序的恶法。 “驰名”的诱惑 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政府最高会奖励多少钱? 沈阳市在 2007 年给出的答案是 500 万元。据沈阳晚报报道,2007 年沈阳市政府奖励沈 阳乃至辽宁首家农产品加工“获驰”企业——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 万元。这在当 时被媒体盛赞为“表明了沈阳市委、市政府实施‘名牌兴市’战略的决心和信心。” 公开资料显示,截止 2006 年底,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为 900 余件,福建 等经济强省一个市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 40 多件,而作为副省级城市,沈阳的中国驰名商标 仅占了不到 1/100,在驰名商标十分稀缺的年谈球吧体育份里,政府鼓励企业获驰具有强烈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 随着驰名商标数量的增加,政府的奖励金额也在相应减少。2009 年,沈发布《沈阳市 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实施意见》规定,从今年开始一直到 2012 年, 只要是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都将获奖 300 万元。 事实上,对于“中国驰名商标”的追逐,沈阳市仅为千百个中国城市“施行商标战略” 的一个典型缩影。记者了解到,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奖励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在中 国具有普遍性和广 在很多地方,政府将辖区内企业获得驰名商标视为政绩,郑重其事地进 行表彰,出手阔绰地给予奖励。一般而言,各地政府都会奖励 10 万元、50 万元、70 万元或

  100 万元不等的奖励。 例如, 早些年广东省政府就下文规定, 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每项 (件) 给予 100 万元奖励。 此外,消费者也往往在心里把“驰名商标”等同于“质量上乘”,把选择的天平偏向驰 名商标产品。 政府的重视、 市场的竞争、 消费者的青睐, 让众多企业费尽心机争评驰名商标。 捷径和造假 正因为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有着诸多便利和优势,为了请一尊“驰名商标”, 为了取得这一特别的竞争优势, 企业“争创” 的积极性异乎寻常,甚至不惜造假案、 说假话、 动用各种资源。 我国自 1985 年 3 月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后,正式开始了驰名商标认 定和保护工作。目前,我国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可分为工商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前者 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后一种方式自 2001 年开始实行。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 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对比之下, 行政认定成本高、 费时长, 且程序复杂; 而司法认定只需要上法院打个官司, 只要裁判文书上载有 “驰名商标” 字样, 即获得了认定, 成本低、 周期短。 一些企业为了 “一 夜成名”,不惜钻空子打假官司,一些法官、律师也开始和企业沆瀣一气。甚至在一些司法 监管薄弱地区,还形成了一个由企业、中介、律师、法院组成的各取所需的畸形产业链。 2009 年 12 月,中国青年报一篇题为《重奖诱惑下的驰名商标假案》在国内引发舆论强 烈反响。报道披露了国内一些城市司法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诸多猫腻。辽宁省多个中级 法院的法官因涉嫌与当事人串通,制造通过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假案而被抓,接受调查。 报道指出,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大多数都认定了原告的商标是“驰名商标”。但 这些案件从原告起诉的时间到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通常不到半年, 短的只有两个多月。 而企 业若要通过工商部门认定驰名商标,往往需要一到两年。相比之下,司法认定成了获得“驰 名商标”称号的一条“捷径”。 另有媒体披露:一些企业通过商标代理中介机构,在外省找“托儿”,以“托儿”的名 义注册与上述企业商标名称“重名”的计算机网络域名,并给企业发传真要求高价出售。企 业便以此为由向“托儿”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即“托儿”) 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同时,认定企业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爆发式增长 事实上,驰名商标在法律上本不是一种“荣誉”,但中文语境里的“驰名商标”却实实 在在地拥有可观的市场利益,以至于在不少地方,政府将本地获得“驰名商标”的数量视为 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在政绩与利益的合谋之下,企业创立“驰名商标”的积极性被最大限 度开发出来。

  自 2002 年唐山某知名陶企成为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首个“中国驰名商标”后,十年 间,行业的“中国驰名商标”已经从无飙升到了现在的不少于 50 件。 陶瓷行业“中国驰名商标”的爆发式增长几乎是从 2010 年开始的。2010 年新增 6 件, 2011 年新增 9 件,到了 2012 年仅上半年就已新增了 12 件,而在此前的 2002 年 2009 年, 陶瓷行业的“中国驰名商标”每年仅在以不超过 4 件的速度缓慢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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